某公司已停止经营近一年,但是该公司对徐某某具有一定价值。经过初步洽谈,徐某某打算通过股权受让的形式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,继续经营该公司。
受让此类公司的最大风险在于:(1)公司的或有负债问题,包括公司的对外担保、借贷,以及被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等;(2)公司的注册资本被抽逃风险。
这些风险虽然通过条款设置可以做出一定防范,但是一旦公司被诉,受让人要向出让人主张权利,权利的实现将取决于出让人的履行能力。如果出让人不具备履行能力的,受让人受让公司的目的将无法实现。公司可能面临破产。
解决此类风险的最有效方法,一方面要约定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形包含以上情况,另一方面要求出让人提供相应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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